第四百九十四章、告诉封儿,吾要吃鱼了-《论腹黑,三国我没怕过谁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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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原来刘备身边核心圈子隐喻,吃鱼,便是主公要动手杀人之意!

    螟蛉之子,虽然战阵之道,不如二伯,三伯,却是天生对杀戮敏感。

    刘备要保全三兄弟的名声,又发觉到了刘封的此项特产,反正捡来的儿子,谈不上心疼,甘夫人的肚皮隆了起来,正是义子出力时候了!

    “是,主公,吾这便去告知公子,便宜行事!”

    “让他找糜芳帮忙,叫糜芳出钱!”

    “诺!”

    简雍咬着玄德的耳朵,呢喃回复,然后小步退了下去。

    此时的大耳,稍微恢复了一些理智,目视面前的刘琦,嘴角微微翘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大公子,吃米粉,吃米粉,岘山景致独特,八月游玩,恰逢其时!”

    “告诉公子一句话,备虽然出身寒微,却知道出身寒微,不是耻辱,能屈能伸,方为丈夫,大公子,不出一个月,江夏,便是公子囊中之物了!”

    八月的天气,刘琦听了面前大耳之言,只感觉浑身一凉,好像置身于冰窟之中,浑身上下,鸡皮疙瘩,瞬间冒涌了出来。

    随后数日,荆州城中,一切安宁,黄祖见到了刘表,果然八骏景升,又在蔡夫人的劝说下,改变了主意。

    再不谈让刘琦入主江夏之事,只是吩咐黄祖,好好操练水军,抵御曹操。

    这一日,正是初秋凉夜,黄祖父子,流连襄阳声色犬马之所。

    江夏刺史好酒,在汉江边食肆畅饮,黄射好色,则是带着贴身部曲,来到了汉江边的花酒之地。

    他父子两人不知道,简雍并同糜芳,就在黄祖喝酒的食肆对面,看着江夏太守畅饮,夜深了,夜幕中,一个穿着食肆伙计衣袍的男子,正悄悄向着后院马厩而去。

    男子单手握拳,拳中,乃是磁铁吸附的牛毛一般粗细的铁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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