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【@秋泽大佬,你有没有想过,对方可能不是第一次这么干了?】 秋泽:【卧槽……】 群友们又在瞎起哄: 【卧槽,对方居然敢开口要十万!】 【这特么不是抢劫?】 【还要弄虚作假,欺骗粉丝?】 【哈哈哈,“兔兔的表情太可爱了”,呕!!】 【居然让紫藤街13号给她打五折,然后她好再全价卖给粉丝们吗?】 【@丁哥,你遇到对手了啊,瞧瞧,什么才是真正的生意鬼才!】 【这特么真是绝了,牛逼啊!】 丁哥:【别刷屏,听两位大佬怎么说。】 群里的食客们都很自觉的闭嘴了。 酒剑仙人:【准确的说,这不是抢劫,而是诈骗!】 【从金额来论,已经构成刑事案件了。】 【现在就缺一个原告,@秋泽大佬,她主要触犯了你的权利和利益,你愿意做这个原告吗?】 秋泽:【不惜代价!】 这嫉恶如仇的性子…… 酒剑仙人:【不用付出什么代价,惩奸除恶,乃我辈义不容辞,甚至不用花一分钱。】 【只是要花点时间,收集证据。】 秋泽:【大佬打算怎么做?】 酒剑仙人:【为人间除害,把他们送进去,永不翻身的那种!】 群友们似乎都能感受到方依依身上所散发的杀气。 徐维:【诶?他们想要坑的是夏神,为什么不找夏神做原告呢?】 【@憨憨女人,请你不要让我们本就不充裕的美食时间雪上加霜!!】 徐维:【……那要不要把这事告诉夏神啊?】 【@憨憨女人,你猜夏神会怎么做?】 徐维:【……弄她?】 丁哥:【他会旷工!!!】 徐维:【咳咳,当我没说,你们继续……】 秋泽:【@酒剑仙人,宜早不宜晚,现在有时间吗?我们去找证据!】 酒剑仙人:【走着!】 说完,二人就都没动静了。 群里安静了好一会,才有人说道:【你们说酒剑仙人是方依依?】 【你认识?】 那人没答话,而是贴出了一张截图。 随后他才说道:【随手就能搜到,罪恶克星,著名大律师兼侦探,方依依!!】 【卧槽!原来是真大佬!】 【见着活人了!】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