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六章 挽弓射天狼-《西域第一都护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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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风从野狼河上吹来,呜呜咽咽如鬼歌。
野狼河宽约百丈,从上游咆哮而来,又卷着血浪滚滚而去。刚刚这里经历了一场惨烈大战,两千于阗骑兵全军覆没。破碎的狮子旗在风中抖动,到处都是倒毙的人和马匹,连夕阳都不忍见这一幕人间惨象,悄悄躲进了云层里。
于阗左大将象夜跪在死去的马匹旁。
这匹名叫紫骝的大宛汗血马陪了他整整十年,如今浑身上下插满了白羽,跟刺猬一般。象夜抹了一把脸,手上全是血,有他自己的,也有扜弥人的。刚刚他一连砍翻了五个扜弥骑兵,却被一支杀矢贯穿胸膛,从马上栽下来。
见有人向他奔来,象夜双手拄刀,强撑着站起来。
一个眸子狭长的汉人和一个扜弥少年纵马而来。
象夜双瞳血红,他很清楚,两千于阗人马就是败在了这个汉人手里。他亲眼看到这个汉人率领五百骁骑从中央突破,硬生生将他的阵势凿开。三千扜弥骑兵野狼般滚滚而来,于阗骑兵如同被一条被打烂了七寸的蛇,演变成雪崩般的大溃败。
紫马、狭眸、环首刀……象夜忽然想起了这个人是谁!乌勒王子曾经说过,有个汉人在白马城里徒手摔死了相虺王子的神熊,那个汉人的名字叫郑吉,一把吞雪刀,匹马万里行,所向披靡。
扶岫勒住马,看了看满脸血污的象夜,回头问道:“师父,这就是于阗国赫赫有名的虎王象夜?”
郑吉笑道:“当年的象夜力分双牛,一对拳头打遍南道诸国无敌手,的确当得起虎王二字。于阗国昔日第一勇士桑纥就是出自他的门下。不过老虎总有老的时候,纵雄心犹在,爪牙已不复当年之利。”
象夜按刀,眼神犀利如瘦虎:“你就是那个汉人郑吉?”
郑吉点头:“以阁下之武勇,原本可以安享晚年。于阗王为了一己之私,不只葬送了两千于阗儿郎,还毁了你一世英名。今日之战,非你之过。真是可惜了!”
“食君之禄,忠君之事,有什么可惜的?你们汉人说过一句话,叫瓦罐不离井上破,将军难免阵前亡。我辈身为武人,埋骨沙场乃是本分,只恨不能杀了这帮扜弥贼子,为吾王分忧!”象夜看向扶岫:“这是虎蹻的儿子吧?来来来,拔出你的刀,让我看看你是不是虎蹻的种!”
扶岫下马拔刀,双眸烈焰腾腾,毫无畏惧地走向象夜。
象夜站起来,挺直了身子,缓缓提刀,笑容蔑视。
郑吉没有阻拦,身为一代虎王,象夜有属于自己的骄傲。正像他自己说的,战死沙场是最好的归宿。郑吉尊重他,无关朋友还是敌人,因为他是真正的英雄。
“杀!”扶岫暴喝,似虎啸山林,身随刀走,朝象夜冲过去。
象夜举刀,两人交错而过,一颗好大的头颅旋飞而起。
郑吉叹气,扶岫是初生牛犊,象夜是垂死的虎王,油尽灯枯,怎么可能是扶岫的对手?所谓求仁得仁,这是他自己的选择,别人无权干涉。
一代虎王就此陨落。
2
这一天是尉迟婆罗一生中最黑暗的日子,两千兵马在野狼河遭遇伏击,全军覆没。消息传来,举国震恐。正在饮酒作乐的尉迟婆罗两眼一黑,当场昏死过去。两千骑兵啊,几乎是于阗全部的本钱。他本以为豪赌才能豪取,万万没想到扜弥敢在这个时候主动出击,狠狠捅了于阗一刀。这一仗打得太惨了,两千人马居然没有一个逃出来,左大将象夜壮烈殉国,头颅被扜弥小王子扶岫悬挂在马背上。百丈宽的野狼河里漂满人和马的尸体,血浪滔滔……当然,这还不是最主要的。象夜及两千骑兵战死的直接后果是他手中再无兵可用。没了兵的于阗王就像掉了牙的老虎,连狗崽子都敢冲他狂吠几声。王宫不再是安全的地方,杀机四伏。那帮心怀叵测的贵族蠢蠢欲动起来,而他只能眼睁睁看着……
龟兹击胡侯高挚看完谍报,眉头紧皱,半晌无语。在他的印象中,扜弥人无非是一群土鸡瓦犬,奈何一夜之间变成了猛虎。野狼河一战,全歼于阗骑兵,虎王象夜身殒,实在骇人听闻。即使他这七千龟兹铁骑要彻底斩杀于阗骑兵,也不会比扜弥人做得更好,难不成于阗人像鸡鸭一样伸长了脖子等着挨刀?没道理啊!
大帐两边站着五六个赳赳武夫,都是他的心腹将领。有个比旁人高出一头的大汉,虎背熊腰,虬髯如枪,满不在乎道:“侯爷愁个啥?等咱们攻下了扜弥城,女的分了,男的全杀光。怕他个鸟?”
高挚气道:“狗嘴里吐不出象牙,丕豹,你把老子当成什么了?”
丕豹不敢多嘴,乖乖退到一旁。
帐门掀开,一个苗条的身影幽灵般一闪而入,头戴幂篱,白纱低垂,看不清面容,声音如海妖般充满了诱惑:“侯爷有事情想不通?”
高挚似乎与这个女子很熟悉,说道:“无论是谁,看到一只羊突然变成了一头狼,都难免有些困惑。”
“这没什么奇怪的。我们汉人有句话,叫蛇无头不走,鸟无头不飞。因为那群羊里突然来了一头猛虎,强将手下无弱兵,所以羊也就变成了狼!”
“那个人是谁?”
“郑吉!”
“咝——”高挚倒吸了一口冷气,他听过这个名字,而且不止一次。当初那个汉人在白马城徒手搏杀了神熊,据说和相虺王子闹得不愉快,一把火烧了花陀楼。如今两千于阗人也是死在他手里?
“侯爷没有第一个碰上他,真是值得庆幸!”
“这话是什么意思?”高挚有些恼火,完全是因为那女子的口气。他高挚一生南征北战,杀过多少人自己都数不清楚,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?真以为这个击胡侯是天上掉下来的?
仿佛看穿了高挚的心思,那女子嗤笑一声:“侯爷听说过河西关一刀吗?”
高挚点头,他并非孤陋寡闻之人,对各国江湖多有耳闻。早听说大汉河西郡有个豪杰名叫关十,刀法无敌,杀人从不出第二刀。高挚最喜结交江湖游侠,对关一刀神往已久,可惜一直无缘相见。
女子淡淡道:“他被人杀了,一刀而已!”
“一刀杀了?不可能!”高挚猛地从虎皮椅中跳起来,失声叫道,“是谁杀了他?”
“郑吉!”
“……”
“侯爷可知车师王子盘猋怎么死的?”
“不是乌孙王子万年和焉耆王子汲鸠合谋杀了他吗?”
“不!真正杀他的人是郑吉!”
“又是郑吉……”高挚颓然坐下,忽然头疼欲裂。此去扜弥城,如果没有意外,一定会碰上那个汉人的,这可不是什么好消息。
“侯爷最好心里有个准备,这也是桑公子要妾身过来的原因。”
桑公子?那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汉人如今是金帐王庭的座上宾,日逐王对他言听计从,据说这次诸国合兵共伐扜弥城就是那个汉人的策划。就算如此,难道他就觉得有资格对龟兹国颐指气使?高挚心里恼火,冷冷道:“本侯有七千铁骑,还怕了一介匹夫?桑公子未免有些杞人忧天吧。”
女子冷笑:“七千兵马?侯爷也许觉得不少,但在郑吉看来其实和于阗那两千骑兵没什么分别,无非是多杀几个人而已。真被他盯上了,就是七千龟兹铁骑噩梦到来的时候。”
“大胆!”丕豹早看不惯这个藏头露尾的姑娘,拔刀吼道:“辱我龟兹雄师,又敢对侯爷不敬,信不信我一刀宰了你?”
话音刚落,一道白影凌空飞起,不等丕豹看清,一柄短刀抵住了他的喉咙——刀长一尺,纤细如蛇。
如果郑吉在这里,就会认出这把刀的来历。此刀名为半垂,原是关一刀秘不示人的杀手锏。刃如秋水,削铁如泥。梅子坞一战,关一刀身死,半垂刀被韩不疑带走,不知怎么落到了这个女子手里。
刀尖刺破皮肤,血珠滚落。丕豹脸孔涨成紫色,半分都不敢动。杀气入体,血液几乎寸寸成冰。
高挚起身惊呼:“媚猪,手下留情!丕豹出言无状,还请看在本侯面子上,原谅一二!”
女子退后一步,半垂刀一闪而没,不知藏到了哪里,她冷冷看向丕豹:“敢这么跟我说话,你是第一个活下来的。不是看在侯爷的面子上,你此刻至少死了十回。像你这种没脑子的货色,我在长安杀了没有一百,也有八十。”
丕豹双目喷火,脸孔如血,被一个女子当面斥骂,真比杀了他还难受。刚要暴起拼命,被高挚喝止,像斗败了的公鸡垂头丧气退到一旁。高挚几个手下都被媚猪鬼魅般的身手所惊呆,个个屏气敛声,眼观鼻,鼻观心。
媚猪仿佛忘了刚才的不快:“妾身还有一事,侯爷可否容禀?”
高挚黑着一张脸没有说话,你在本侯大帐里耀武扬威了半天,何曾半点儿将本侯放在眼里?汉人就会惺惺作态,令人恶心。
媚猪丝毫不以为意,咯咯笑道:“妾身听说侯爷救了一帮由安息国去往长安的行商,可是真的?”
“是又如何?”
“侯爷相信他们的说辞?”
“本侯将他们从马贼的刀下救出来,岂会不详加审问?袭击他们的马贼是昔日北道匪首蓝胡子的手下。蓝胡子死后,他们被一个名叫郁夷的悍匪收服。马贼的口供和安息人的说法是一致的,这个无须怀疑。那帮安息国人一直在丕豹的监管之下,安分守己,绝不会有问题。”
“但愿如此!再有一日,龟兹铁骑就要兵临扜弥城下,而郑吉和扜弥骑兵自从野狼河一战后,一直杳无音讯。妾身怀疑这帮安息人和他们暗通款曲或者干脆就是他们的细作,怕侯爷吃了大亏。”
高挚对媚猪的得寸进尺极为不满,强压火气道:“该怎么做本侯自有分寸,还不消阁下提醒!退一万步讲,他们就算是郑吉的人又能如何?七千轻骑铁桶般环伺,本侯随时都能将他们捏成齑粉!”
“妾身一心为侯爷着想,言语倘有冒犯之处,还望侯爷多加谅宥。扜弥在望,正是建功之时,妾身祝侯爷旗开得胜马到成功!”话不投机,媚猪知道再谈下去只会适得其反,侧身施了个礼,笑道:“妾身告退!”身形一晃,霎时不见了踪影。
丕豹抹去头上的汗水,暗自松了一口气。这个姑娘真是比天山上的妖巫还可怕,谈笑间杀人于无形,让他从骨子里感到畏惧。
高挚沉吟片刻,吩咐道:“丕豹,你把孟黔叫来,我有计较!”
孟黔是那帮安息行商的领头人,六十多岁,精明能干。据孟黔说,他在南北两道上跑过很多趟,这次是最后一次去长安,所以带上了孙子,以后这条路就交给孙子走了。他们原本经北道去长安,不幸途中遭遇黑沙暴迷了路,误入大漠,又被尾随而至的马贼劫杀。龟兹骑兵将他们救下后,为了安全起见,孟黔决定舍弃北道,从南道绕行。
孟黔的孙子才十五岁,长得虎头虎脑,很是招人喜爱。
为答谢龟兹骑兵的救命之恩,孟黔送给了高挚一颗龙珠作为报答。此珠出自一头千年鼍龙,大如鸡卵,价值连城。高挚见孟黔会来事儿,出手又阔绰,很是喜欢,让他们跟随大军前行,免受马贼骚扰。
孟黔来见了高挚,还带着孙子,行过礼,不等高挚开口,孟黔就开口说道:“连日来幸赖侯爷和诸位将军庇护,小的感激不尽。看行程,大军后天就要抵达扜弥城。侯爷有军务在身,小的不好再搅扰下去。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,小的想在明日与侯爷分手,前往精绝城。在这里先向侯爷禀告一声,还望恕罪!”
高挚心里一松,他找孟黔来就是想让他们提前离开。不是他相信了媚猪的话,认定孟黔等人有问题,而是小心使得万年船,凡事多留个心眼儿总归是好的。再说前面就是扜弥城,一旦打起仗来,刀剑无眼,高挚也不想孟黔等人白白送了性命。毕竟拿了人家一颗千年龙珠,多少有点儿香火情不是?
说好了明日分手的事儿,孟黔又让孙子捧出一个紫檀匣子,打开来,里面有五六颗南珠。论珍稀当然比不上送给高挚的那颗龙珠,不过也都是价值不菲的宝贝,笑道:“一路上承蒙侯爷和诸位将军照顾,不胜感激。临行之时,区区一点儿薄礼不成敬意,还望诸位笑纳。小的明日就会离开,侯爷和诸位将军军务繁忙,小的不前来打扰了,今日就算是个辞行。青山不改,绿水长流,说不定咱们以后还有会面之时。小的先在这里预祝侯爷与诸位将军大功告成,名扬四海!”
丕豹等人收下了礼物,个个眉开眼笑,嘴巴都咧到了耳根子上。孟黔这老头儿真是太会办事了,不是打仗,真舍不得放他走呢。别人不说,丕豹心里最清楚,这些天他和孟黔推杯换盏喝了多少好酒,得了孟黔多少好处。他也是个爽直的人,对孟黔和驼队处处照顾,称得上无微不至。不是两人年岁相差太大,又顾忌军中规矩多,他都要撮土为香和孟黔拜了把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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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夜过后,大漠上霜色渐浓,除了呼啸的风,四野里一片死寂。一座座营帐矗立于白沙之上,星罗棋布一般。由于即将到达扜弥城,为了保证体力,高挚下了命令,让士兵们早早安了歇。
一条条黑影从孟黔的帐篷里钻出来,向外扑去。
为首之人正是孟黔的孙子,此刻就像出了笼子的幼虎,浑身散发出一种噬血的欲望。他们避开巡逻队,奔到驼队那里,迅速打开一只只箱笼——原来里面装的不是安息国来的珠宝和香料,而是一把把锋利的刀剑和一捆捆包裹着油布的火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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