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1章-《锦衣香闺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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喝完一口,沈复放下茶碗,想象儿媳妇又敬了过来,他再次端起茶碗。
婚嫁过后,阿彻又开始去燕王府当王爷侍读了,周元昉是皇子时,两人都小,阿彻只是伴读,现在周元昉有了爵位,阿彻也是有俸禄可拿的侍读官了,然后与萧震一样,阿彻每月也有三日休假。
苏锦很快就发现,每当儿子在家那日,高氏就一定会带着她那一双儿女来串门,这不,今日一家三口又来了。
萧玉蝶已经是十四岁的大姑娘了,当了大半年的小姐,萧玉蝶肤色比去年白皙了些,杏眼桃腮,也算得上是个小美人。十六岁的萧禄在大学堂读了数月的书,耳濡目染京城子弟的做派,少年郎举手投足也不再像当初那般土气。
萧震剑眉星目,他的这对儿侄子侄女放在村里,肯定也是数一数二的好相貌。
“大公子,禄哥儿学问不行,还请你多费心提点提点。”高氏讨好地对阿彻道,让阿彻辅导萧禄读书,这就是高氏带儿子过来的理由。
有人见过富贵,只想不劳而获,譬如高氏,但有人见到富贵,就想自发上进,靠自己过上这样的日子,正如萧禄。萧禄是村里出来的穷小子,去年初遇阿满,萧禄就喜欢阿满了,可他清楚他与阿满的差距,所以萧禄越发努力地读书,以求考取功名,离娶阿满更进一步。
来了侯府,萧禄最想见的人是阿满,但萧禄性格内敛敦厚,没有什么花花肠子,不懂怎么去接近阿满,故而他索性抓住机会,多多向阿彻请教不懂的地方。
阿彻看得出萧禄是真心好学,因此乐于指点继父家的亲戚,至于萧玉蝶,阿彻觉得父亲应该与萧家人谈过了,而且他与温清已经成亲,料定萧玉蝶不会再犯糊涂。
萧玉蝶死心与否,只有她自己知道,但高氏确实死了通过女儿与武英侯府结亲的心,现在带女儿来,高氏是想求苏锦给女儿介绍一门好婚事。看着苏锦,高氏谦卑地道:“堂嫂,我知道玉蝶身份低微,配不上那些高门大户,只求堂哥堂嫂帮我看看有没有贫家出身的进士或武官,或许人家不嫌咱们玉蝶?”
“娘,你说什么呢。”萧玉蝶羞红了脸,低头抱怨道。
阿满就在母亲身边坐着,见母女俩这番做派,也以为萧玉蝶是对哥哥死心了。
霍温清却注意到,萧玉蝶几次看她的眼神,隐含幽怨。女人都是敏感的,可以说,霍温清才是第一个察觉萧玉蝶喜欢阿彻的人,现在她成了阿彻明媒正娶的妻子,萧玉蝶定是因此才怨恨她吧?
霍温清深知阿彻对女子有多大的诱惑力,看萧玉蝶这样子,短时间大概忘不了阿彻。那婆婆真做主帮萧玉蝶说亲,万一萧玉蝶嫁过去后与丈夫过得心不甘情不愿,那位丈夫还不是怨恨婆婆这个媒人?
总之,霍温清觉得婆婆不宜插手萧玉蝶的婚事,可,她需要一个合适的理由。指出萧玉蝶喜欢阿彻?不行,她没有证据,随随便便说出来,婆婆或丈夫误会她无端吃醋就不好了。
苏锦压根就不想搀和!
她觉得这个高氏太得寸进尺了!首先,萧广荣只是萧震的堂弟,是萧震心胸宽广才没把父辈们的恩怨算在堂弟身上,堂弟来投奔他,萧震给钱给房给铺子,连侄子读书的学堂都安排好了,亲兄弟也不过如此。
结果呢,萧广荣还好,老老实实地经营铺子,这个高氏却三天两头地来找她讨近乎,还专挑阿彻休假的时候。阿彻一个月就三天在家,有教萧禄的功夫,他陪母亲陪媳妇陪弟弟妹妹多好,偏偏高氏不识趣,一来就占了儿子半天时间。
至于萧玉蝶,不是苏锦看不起村里出来的姑娘,她自己也是村里出来的,可苏锦想高嫁,她会自己努力,而不是求高门亲戚。平心而论,萧玉蝶最适合嫁给北平的一个商户或读书人,但这个读书人,要么高氏替女儿张罗,要么读书人自己求上门,一旦苏锦萧震出面保媒,男方肯定会以为他们夫妻有意提拔他!
萧震天生就不是以权谋私的人,苏锦也不想为了没啥感情的亲戚让萧震变成那样。
“我试着替玉蝶张罗张罗,不过我天天在家带孩子,很少出门了,侯爷差事在身,更是早出晚归,玉蝶的婚事,还是得你们当爹娘的多多费心啊。”苏锦皮笑肉不笑地道,但凡人不傻,都能听出她话里的敷衍。
高氏听出来了,萧玉蝶也听出来了,母女俩都有些讪讪。
“今日府里还有事,就不招待弟妹了。”苏锦端起茶碗,毫不客气地逐客。
高氏只得领着女儿告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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