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现在的游戏,可以很自然对接大脑,玩起来轻松愉快。 但过去的全息游戏,需要头盔和游戏服的辅助。 而且在游戏里受伤,电流会通过游戏服传遍全身,造成轻微的疼痛感。 很多人讨厌这种疼痛感,但他很喜欢。 他每次都进最残酷的格斗场,从输到大获全胜,他只用了四个周末的时间。 等他退出全息游戏时,却发现几个小混混围住了他。 他们都是在游戏里输给他的人,想要找他麻烦。 他不想惹事。 一旦家里知道他偷偷跑到这种地方来玩,从此他这项愉快的活动就要结束了。 “你的手表好像挺值钱的,交出来,我们就放过你。” “你身上还有没有钱?” 四名小混混,统一的凶神恶煞,但看上去都不大,和他差不多的年纪,都比他矮小,却很自信能打赢他。 因为他们手里有枪。 他也有枪,就是他的手表,一瞬间可以把他们四个人化为齑粉。 但这些小混混没有见过世面,不知道他武器的厉害。 他们拿着破旧的激光枪,自以为很了不得。 他当时在考虑,如果杀人灭口的话,自己在这里的痕迹有没有抹干净,会不会留下什么,将来成为他的掣肘? 他正在计算得失的时候,有个女孩子大摇大摆从他们面前走过。 她眉心有颗美人痣,鲜红似血。 他的手腕一紧,身子出现了扭曲。 几息痛苦、窒息之后,他出现在了公用悬浮车站台。 女孩子用的是空间传送器。 她的很便宜,只能在十里内使用,真正厉害的可以做到一个行星到另一个行星的瞬间转移。 这是虫洞研究之后的产物,利用的就是虫洞原理。 “不用谢,快点回家吧。” 薛湄对着他挥挥手,非常自然,然后她跳上了悬浮车。 对她而言,举手之劳。 他没有跟上前,只是看着她的背影。 他们相处,前后加起来不足两分钟,她甚至没有问他是谁、为什么在那里。 她好像对那些小混混很熟悉,知道他是另一个受害者。 从那之后,他就记住了这个人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