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二章 身为人类,身为恶魔-《恶魔公寓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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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一切,海云天不可能不知道!
乔瑜拔出身上的配枪,直接对准了海云天的额头。
他就不信,这个世界上,当真有人被枪顶着脑袋,还能不怕的?
人应当都是为了个体的生存而活。不恐惧死亡的个体,怎么可能存在?
但他失望了。
他真的无法从海云天的眼神中,找不到半点恐惧。
“你要杀就快点动手。”海云天甚至开始嘲笑乔瑜:“怎么,怕我的脑浆弄脏你的脸吗?”
“你……你……”
“杀了我,然后把我的首级砍掉拿出去示众。我也随便你。”
海云天就是要以一死,激励现在依旧还在抵抗的残军。
当年,参军入伍的时候,结识了包括安芸在内的一群战友的时候,他就热爱着军旅的生活。
这个世界上,总有一些善良,是值得人舍弃生命的。
仅仅为了换取利益而存在的善良,根本不是正义。
一如此时。
一如此刻。
“我绝不和恶魔为伍。”海云天额头狠狠朝着前面一顶,“孬种!你开枪啊!开枪!”
乔瑜此时手死死抓着扳机,可是怎么也扣不下去。
当年方楚死的时候……他畏惧地瑟缩成一团。
然后,和害死自己好友的人为伍,继续残害着他人。
为了保命……
他甚至杀害过孩子。
他当着他们父母的面前,割开孩子的喉咙。让他们陷入撕心裂肺的痛苦,从而从恶灵手中换取更多的奖赏和祝福。
这样,才能活下去。
才能活得更好。
不需要再挨饿,被人欺辱。
可以吃上香喷喷的米饭,穿上华贵的衣裳,不用再风餐露宿,也不用再时刻担心被人杀害。
不用像方楚那样,死了以后,沦为野狗的晚餐。
他没有错!
他没有错,不是吗?
所以,那时候……当子真被成功带回到神之国,他本来可以偿付另一半黄金的时候,他忽然改变了想法。因为赖掉这笔黄金,他的罪恶……
可以从恶魔那,换取更多的祝福,不是吗?
不是……吗?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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