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 进入伊甸园-《恶魔公寓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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队长拔出了枪来。
“你们只是民兵。”夏笠提醒道:“除了正当防卫,以及威胁到神之国国家安全的情况外,你们是无权对国民开枪的。你们可以搜身,我身上,没有携带任何武器。”
队长越看夏笠的神情,越是不舒服。
乐园教会的民兵武装小队长,也算是个相当风光的身份,换了一般情况,谁不是对自己恭恭敬敬,阿谀谄媚?
眼前这个人是什么来头,敢这么对自己说话?
难道是某位议员的公子?还是教会大人物的二代?
队长思索了一番后,说:“不知道这位先生你怎么称呼?你来这,可否知会过议会或者教会的什么人吗?”
他要摸清楚,夏笠有没有后台。
这一点,非常重要。
如果没有后台,还敢在自己面前这个态度,那他就得好好炮制炮制对方了。神之国的法律再怎么完善都是有漏洞的,想要给一个人穿小鞋,办法太多了。
“我并不认识议会和教会的人。”
夏笠已经听出对方的弦外之音了。
“不认识?”一确认这一点,队长露出一丝狞笑,说:“很好。很好。我现在有充分理由怀疑,你是血狱教会的成员。给我把他带下去接受调查!”
“诸位只是民兵,并无逮捕的权力,如果我有罪,自然会有天使来审判……”
“特殊时期的情况,特殊处理。当然,神之国律法摆在那,我们的确不能强行带走你,不然天使会惩罚我们。不过,你考虑好,你不配合我们的话,就是得罪我们乐园教会。”
夏笠咬咬牙,说:“这位队长,还请通融一下……这样,我的口袋里面,有一个钱包。几位在这巡逻辛苦了,就当是给诸位一点茶水钱吧。”
“你小子公然行贿???”
“诸位只是民兵,又无公职在身,只有公务员收受资金,才算受贿不是?”
民兵,这一直是一个非常游走在法律灰色地带的武装组织。神之国立国的时候,明确规定,执政党派并不能有自己的军队,军队只为全体国民效力,设定这一法律的目的,就是因为黎若初已经受够了那些只为一己私利戕害百姓的军阀。
但是,同时又没有禁止国民持枪,因为他们认为,即使是神之国也不可能绝对禁绝犯罪,在没有警察的情况下,国民可以持枪自卫。而即使枪支在民间泛滥,靠天使制约应该也不会出大乱子。所以,乐园教会就利用这一点组织了民兵武装,因为没赋予其正式军队编制,和教会也不存在任何隶属关系,但谁都知道他们已经等同于是教会的私人军队。
谁都知道,民兵武装表面上并不隶属乐园教会指挥,但全部都是教会的狂信徒所指挥。这些民兵的战斗力,已经足以和正规军相提并论了。
夏笠的钱包被拿出来后,那队长打开一看,眼睛都直了。
他提取了公寓给自己行动经费的一半。
“你小子,倒是大手笔。”队长也已经叫人对他进行了搜身,的确没有武器,看起来不像是血狱派遣的间谍。
“好吧。那你就去试试好了。”
“多谢。”
民兵们让开道路,让夏笠走向伊甸园的大门位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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