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一章 擒王-《鲜血之座,黑铁之冠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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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要从南打到北、还要从东打到西!我要你们都鼻青脸肿,却不知道我是谁!”
埃德蒙一口老血差点吐出来。
如此热血沸腾的战场,竟然被人家当成了游乐场!这是对骑士、对战争的侮辱!
埃德蒙一脸决然,举起手中的骑士长枪。
作为一军统领,他决不能束手投降,哪怕当场战死,也不能辱没骑士之名!
下一刻,埃德蒙又放下了手中的骑士长枪。
那位不尊重战争的混蛋骑士,根本看都没看他一眼,直接从他身边不远处经过,奔易特斯男爵而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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埃德蒙知道自己是军队的统领,是这里最重要的人物,问题是安德不知道!
安德此次出手,目的是为了让老爹老妈不要在战场上拼命。
刀枪无眼,在乱军混战之中,就算安德这等修为,也没把握时时刻刻护住父母安全。
更何况老爹霍利德为了安德的安全,硬是把他留在城堡里。安德人都不在战场的话,哪怕他武技再强,也没办法保护父母。
安德能想出来的唯一办法,是在两军接战之前结束这场领地战争——俘虏易特斯男爵,就是领地战争结束的标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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埃德蒙虽说准备宁死不辱,但受辱的如果不是他、而是易特斯男爵的话,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。
作为哈洛克伯爵的手下,埃德蒙可没准备为易特斯男爵死战到底。
“你、你想干什么?士兵、士兵呢?法师、比恩法师?埃德蒙,埃德蒙骑士大人,你们来挡住他啊!”望着策马行来的陌生骑士,易特斯男爵向女人一样尖叫起来。
易特斯男爵脑子里倒是想跑来着,可是现在他整个人就像被蛇盯住的青蛙一般,莫大的恐惧感让他全身僵硬得和木板有得一拼,只剩下一张嘴巴还在做最后的努力:“我有钱,我给你钱!我有魔法装备,你要吗?附魔的骑士枪,比你的木棍强得多!对了,我还有个漂亮女儿!啊啊啊,这匹马!你看我这匹马,是文斯莱血统的名马,世界上最美的马——”
他胯下高价购买的观赏型骏马站得直挺挺的,像个木桩子似的一动也不敢动——那是来自安德肩膀上、超高位食肉动物的死亡凝视。
至于守护在易特斯男爵身边的士兵?
人家早就溜了,作为哈洛克伯爵的士兵,他们可没有给易特斯男爵卖命的觉悟,几位随军法师更是跑得连人影都看不见了。
(三位法师的马车正在以龟速缓缓向外驶去,生怕引起安德的注意,当然不可能回应易特斯男爵的召唤。)
安德轻轻松松策马走来,伸手将易特斯男爵从马上拎过来、放在自己的马背上,整个过程轻松得就像从货架上取下一件货物。
既然已经拿下了易特斯男爵,安德拨马掉头、准备回程。
前方有几位骑士拦在路上,不过他们的骑士长枪还倒插在马袋里,倒不像是准备动手的样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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