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但那柄不是剑的长剑,根本就没有剑鞘。 装逼就此失败。 苏墨也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,拎着那柄不是剑的长剑,朝着附近的小酒馆走去。 他记得很清楚。 那个小酒馆是家黑店。 不过那不重要,真正的关键是偷走了包袱的镖师,应该就在小酒馆里。 苏墨准备过去走上一场。 干掉那个镖师,掀翻了黑店,再杀掉那些想要抢包袱的人。 “李寻欢,你的人情,我很快就能还了。” 苏墨嘟囔道。 那个小酒馆离此地不是很远。 苏墨很快就走到了。 小酒馆的门口,一个身材发福的老头,一脸讨好笑容的说道:“客官里面请。” “哦。”苏墨点了点头,然后一剑刺穿了老头的咽喉,取了这老头的小命。 “为……为什么要杀我?”老头满脸不甘。 “因为你这是黑店。”苏墨淡淡的说道,随后抽出了那柄不是剑的长剑,掀开了门帘,走进了小酒馆里面。 此时的小酒馆里没有什么客人。 只有一个镖师打扮的家伙。 正是诸葛雷的同伴,那个向“金狮”查猛通风报信的镖师,也是他拿走了包袱。 他刚看到走进来的苏墨,便想拔腿就跑。 但苏墨就是为了他而来,怎么可能让他跑了呢? 一剑毙命。 万事皆休! “尘归尘,土归土,你也是混江湖的人,早该想到会有今天了。”苏墨摇头晃脑的嘟囔了一番,然后用那柄不是剑的长剑,撕破了那家伙的衣服,露出了穿在里面的金丝甲。 包袱里的东西就是金丝甲。 这是一件武林奇宝,倒是没什么太大的用处。 高手过招,一招就能决定胜负。 金丝甲穿在身上,能抵挡神兵利器的攻击,但要是一剑穿喉,金丝甲也防不住。 江湖中人之所以追求金丝甲,是因为两个人。 一个是梅花盗! 三十年前,梅花盗纵横江湖,杀人无数,没有人是他的对手,也没有人能找到他。 当时的梅花盗做下几件大案,便消失匿迹,再也没有出现在江湖上。 而在三十年后的现在,梅花盗再现江湖,屡次作案,引得江湖上稍有资产者人人自危,故而联合提议,每家都拿出一半的家产,交给能击杀梅花盗的侠客。 梅花盗杀人,只会攻击前胸。 如果有金丝甲,必然能挡住梅花盗的攻击。 另外一个是武林第一美人。 武林第一美人曾经发话,她会嫁给击杀梅花盗的侠客。 如此一来,只要杀了梅花盗,金钱有了,美人也有了,金丝甲自然受到江湖人的追捧,为之不惜自相残杀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