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罗赟哼着歌,心情愉快。看了看车窗外的大雨,没有丝毫犹豫。哪怕没带伞也没关系,说浪漫可以、说习惯也没问题。 恋爱四年多的时间,罗赟已经习惯了每个星期一会给艾丽莎一束花,一束玫瑰。 从恋爱时候就养成了这样的习惯,哪怕现在孩子们已经可以到处乱跑了。不过这样的习惯没有改变,罗赟也没有打算改变,哪怕一些人觉得可能比较浪费钱。 确实现在比较拮据,需要花钱的地方也很多。不过罗赟觉得不缺这一束花的钱,他更认为赚钱就应该是提高生活质量。 买不起跑车,也没办法住到大别墅里,想要去风景优美的地方旅游也不太现实。 可是生活不一定就需要锦衣玉食,不一定就是奢侈的生活才是最幸福的生活。对罗赟来说,他很满足现在的生活,他也有更多的理由,为家人带来更好的幸福生活。 小跑着冲进花店,罗赟笑的很开心,“苏珊,我的花呢?” 一身肥肉的苏珊大妈笑着对罗赟说道,“罗宾,我知道你肯定会来,我已经准备好了!” 罗宾,就是罗赟的英文名字。感谢爹妈,起了这个名字,所以音译就有了英文名。 英文谐音的名字是为了方便,关键是这个‘赟’。其实这个字的读音是‘yun’,只不过很多人不认识这个字,或者以为知道这个字,会读成‘bin’。 将错就错,罗赟的英文名就成了罗宾。 说到名字,罗赟觉得他的父母对他有着很高的期待。 ‘赟’,这可是由“文”、“武”、“贝”三字组成,这代表代表文武双全还很有钱! 付钱完毕,罗赟抱着这束玫瑰就冲向路边停着的汽车。那是他的座驾,一辆老款的福特金牛座,已经买了四年多时间的二手车。 忽然一道闪电划破长空,奔跑着的罗赟浑身发麻。不过这也就让罗赟脚步稍微慢了一点而已,瓢泼大雨将罗赟淋成了落汤鸡,不跑快点可不行。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