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很快就到了23楼,前台小妹敲了敲办公室的门。 “请进。” 她把门打开,道:“小苏总监,赵先生来了。” 然后她扭头看了看,赵鸿野和个傻逼一样站在门口,呆若木鸡。 你他妈倒是进去啊! 果然,这个外卖小哥开口的第一句话就把她惊住了。 “小……小苏总监你好,我……对,对不起,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活的你,有点……有点紧张。” 你又还不是我们天方娱乐的人,叫什么总监啊!而且什么叫活的路小苏,莫非你还见过死的不成? 路小苏嘴角也跟着抽了抽,示意心中正疯狂吐槽的前台小妹把门关上。 赵鸿野坐下后,他就直接道:“你的歌我听了,还不错,公司准备签下你,这是合同,你可以看一下,没问题的话就在上面签个字。” 一瞬间,赵鸿野只觉得整个人都是懵的! 签约? 怎么可能! “我听了你的歌,你最擅长的是民谣对吧?”路小苏问道。 他听了,这人绝逼是天生民谣嗓!这嗓子不唱民谣太浪费了! 赵鸿野很机械的点了点头。 “你的名字取得很好。”路小苏没头没尾的来了一句,赵鸿野根本听不懂。 赵雷,陈鸿宇,宋冬野,各取一字。 这是路小苏个人最喜欢的三个民谣男歌手。 毛不易写的民谣他也很喜欢,但毛不易不是全唱民谣的。 至于女歌手,则是陈粒、谢春花,和jam。 他给的合同其实并不优渥,纯新人合约。 而且这个时空的民谣如同几年前的地球,非常小众。还没有跟现在一样,有一个固定的爱听民谣的群体。 穷民谣,民谣穷,还真是这样。 公司不会在他身上投资太多的钱的,一切要看市场的反响。 所以路小苏给他的其实并不多,只是给了他一个机会。 用玄幻和仙侠小说里的装逼话来说,那就是“我送你一场造化!” ……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