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50章:酒色生香。(为萌新的万赏加更)-《全球美食之旅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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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一杯酒,坐了三个小时,两人才离开。

    回到酒店后,张枫知道,伦敦之行快要结束了,后面几天是参加摄影赛的颁奖典礼还有个人的摄影展,接着可能还要给希伯来伯爵安排的达官贵人们露一手,接着要回国。

    “写个总结吧,下次再来,本就计划之外的事。”话虽这样说,但是张枫多少还是有些遗憾。

    指尖在键盘上跳动……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七月的伦敦,阳光、草地、二层小楼。这里的人们总喜欢亲热的与阳光的接触,正午的阳光肆意的挥洒在草地上,大片大片的覆盖人们的肌肤,太阳也总是很眷顾他们。

    晚上8点钟,才肯收起温暖的微笑,让人们临睡之前还可以看到唯美的日落。

    伦敦是一座古老而又优雅的城市。它拥有很多很多全世界最早的东西,比如地铁,电话亭,双层巴士。

    但是它本身却像是被一大团久远的时光包裹住的琥珀一样,当全世界都变得仿佛电子舞曲一般,被电子产品占领,二十四小时都被LED屏幕照亮的时候,伦敦依旧保留着那些已经呼吸沉重的老家伙们。

    这里有很多世界著名的建筑:伦敦塔桥,圣保罗大教堂,大本钟,白金汉宫,威斯敏斯特教堂,环球剧院等等……

    伦敦的建筑大都是维多利亚时代遗留下来的,颇具哥特风格的美,几百年的历史和变迁烙在了房屋的每一块砖瓦上,散发出仿佛被雨水冲洗后陈旧的铁锈气息。

    伦敦作为一个国际大都市,没有巴黎的时尚,没有纽约的张扬,没有上海的繁华,它更像是一位贵妇,典雅而安宁,我将会在不就的将来,去领略巴黎的时尚,纽约的张扬,这些是后话了,到时候再写点东西。

    伦敦其实没有什么高楼大厦,树木填满城市的每一个空隙,城市居民也不多,人们的生活悠闲而随意。

    今天路上遇到一个聊的来自由行的游客,说她喜欢伦敦市因为伦敦让人觉得亲切想要靠近,个人推测是因为这边的节奏适合养老吧,哈哈。

    其实我接触伦敦,最早是2012年的伦敦奥运会,奥运会让全世界的目光聚焦在这里,也让我开始了解起“雾来,雾都,我相信大家多少有些了解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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