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三十六章 “忍无可忍”-《越南1954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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唯一的分歧是,他们应该一直呆在南越,直到我们确实具备保护自己的能力再撤离,不管这需要花费多少时间。还是训练应有一个既定期限,期限到达后,即应撤离。总之,他们不想再呆在这儿,想体面的撤出越南。”
没事给他们敲敲警钟,非常有必要,况且谁也不知道两年后会是一个什么情况。
陈世国脸色一正,异常严肃地说:“国-军战斗力和士气摆在那儿,谁都清楚他们能否抵挡住越g的反扑,能否抵御住北越有可能发起的全面进攻。我们现在不是要居安思危,而是危机迫在眉睫!”
第四军再能打也打不过数以十万计的北越大军,预备役部队动员的再多,也不可能有全民皆兵的越g多。
想到英军在马来清缴马g的兵力对比达到30:1,才把马g武装解决掉,一位副经理倒吸了一口凉气,举手道:“国先生,秦总,我建议推行强制兵役,只要符合年龄、身体健康的全部要服兵役,服役期限两至三年,服役期间只发放补贴,不发放薪水。”
“第四军怎么办,保安队怎么办?”
不患贫而患不均,不能这个部队发薪水,在那个部队当兵不发,这种事必须一碗水端平。
现役部队和保安队待遇太好,直接制约着“工投系”武装力量扩编,一位保安队长沉吟道:“我们在士兵军衔授予上不是很严格,列兵、一等兵、二等兵、下士,没太大区别,要不在薪资上实行士官和强制服役士兵相结合的双规制。
军队扩编,现役部队士兵肯定要提拔,把他们晋升为下士、中士、上士,士官发薪水,强制服役士兵发少量津贴,三年服役期满正好可晋升下士,可选择退役,可选择留在军队当职业军人。”
强制服役《兵役法》早就有,只是军费预算在那儿,总共只能养那么多兵,一直没真正实施过。直接引用西贡颁布的《兵役法》,薪资待遇进行一下调整,对现役人员来个一刀切。
陈世国感觉这个思路还行,侧身问:“秦总,你看呢?”
现在谈的与老板电报上完全是两码事,那些内容属于机密,只有几个人知道,秦楠建一直在想董事长的那些分析,一时间竟走神了,含糊其辞地说:“我意见不重要,重要的是志仁和润威他们的意见。”
武安东紧盯着他双眼,一脸认真地说:“秦总,这么大事你必须有一个意见,涉及到成千上万人,涉及到一大笔军费呢!”(未完待续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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