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二十九章 匆匆那年-《六念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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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维森是老人的养子,他在公益事业上浪费了太多时间,错过了结婚的最好年龄。但那时他有了养子,这让他很开心。

    若有什么理由能让一个受过高等教育,拥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,定居在一个荒凉原始的村落,这个理由一定是亲情。

    老人在这片荒凉的土地上守候了二十年,于是又有了第二个、第三个养子。

    在原始的社会中,多产的家庭便意味着贫穷和更严重的食物危机,但老人四处劳作,勉强能养家糊口。

    原始的社会风气让维森和弟弟们相处有时候并不愉快,在这个拼凑的家庭,这样的纷争似乎频繁发生着,但老人喜欢这个家,它虽然吵闹、破旧、贫穷,但老人认为它是值得守护的东西,所以他在其中汲取力量和快乐。

    但祸福相依,反叛军很快来了。

    他们像蝗虫一样拿着武器的闯入了他的家,杀死了孩子们,而维森的妻子也被人拉住腿刺透了。

    油灯下老人缓缓的述说,他的眼睛有些浑浊,言语却清朗。竟然的罕见的未有听出恨意,反倒是对家人满满的思念。

    盖伦坐在桌前听着老人将他的故事娓娓道来,思想渐渐扩散,曾几何时,他也有一个喜欢抽着卷烟,不善言辞的木讷的养父。他拙口笨舌,会在盖伦犯错误的时候痛惋,会在油灯下讲一些人云亦云的大道理。

    老人低着头,脸颊的褶皱深深,身体像是一个即将燃尽生命的干枯竹竿:

    “我的人生从那里分成了两段,辉煌、荒凉,但我的感受却并非如此……

    年轻的时候,我随父亲去过一些繁华的城市,曾经做过一些自认为有意义的事,但时过境迁,便发现那并不算什么。

    一个迷茫的人没有未来,不知道自己所求的人没有意义……

    少年人,你有值得守护的东西吗,你有即使付出生命的代价也想让他存到永远的东西吗,若你在将来的哪一天拥有了……

    你便知道生命原来如此精彩……”

    老人的声音渐渐小下去,茅屋外的脚步声传过来,金克斯像是一只附着在阴影和火光中的猫,灵动的靠近盖伦的耳朵说了些什么。

    不久之后,青疽便来了……

    回去的路上,盖伦脑海里一直在回荡着老人的话和他孤独但倔强的背影。青疽在旁边闭着眼睛随着车子的起伏颠簸,夜风吹过来,将他的头发扬的漫天飞舞。

    “呵!什么乱七八糟的大道理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视线回转到当下,夜风吹拂着男人苍蓝色的衣领和头发,猎猎作响,一如当年那一个晚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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