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三十九章 吕布大战孙策-《重生三国之温侯亲卫统领》


    第(1/3)页

    看更多诱惑小说请关注微信  npxswz        各种乡村  都市  诱惑          先是曹操撤兵,然后吕布在南阳补齐兵马后,便也领兵回徐州。大军一万八千人,带上蒯良派人送来的军粮和装备,先是到达庐江。

    庐江太守刘晔领着文武大小官员迎接吕布。吕布将大军驻扎在刘晔早已命人建好的城外军营中。

    领着文武将校一起入得城内。如今这庐江已经算是彻底安定了下来。在刘晔的安抚和治理下,庐江城内人心已经趋于平定。各地的官员的空缺也已经得到填补。这还得得益于徐州的陈宫和刘晔的精诚合作。二人也是惺惺相惜,自然是通力合作。

    同时,庐江的民屯也如火如荼的进行着。因为有了之前徐邈在徐州实施的先例,故而刘晔实行起来也是颇为顺利。而九江郡的民屯则是由韩浩掌管。此次来庐江,吕布便任命韩浩为典农右中郎将,徐邈为典农左中郎将。让二人全权负责吕布治下所有民屯。至于军屯,吕布则是命当地的都尉和县尉,和徐邈、韩浩二人相互协作,共同施行。吕布要求的是,战时为兵,闲事一边训练,一边开垦荒地。

    吕布见刘晔作为一地太守,是为屈才。想刘晔等人应该是临阵决策的谋士,所以吕布便任命徐州的诸葛瑾为庐江太守,以蒋钦为庐江都尉,以侯成和宋宪为校尉,辅佐蒋钦,共同镇守庐江,以防备江东的孙策。同时,有了蒯良提供的约一万套兵器、箭矢等装备,吕布命蒋钦在庐江募兵五千,加上原来的守军,现在庐江共两万五千人马。

    大军在庐江停留不过十多日。此时诸葛瑾接替刘晔为庐江太守。就在吕布等人商议回兵徐州时,九江郡都尉吕蒙命人给吕布传来军报,言孙策兵力有异动。

    原来,自吕布消灭袁术后,孙策见吕布占领九江郡便撤兵回到了江东。只因为当时吕布实力强大,故而孙策只得暂避锋芒。后来探马得知,吕布领兵赶往南阳和张绣联军,对抗曹操,于是不甘心的孙策,再度起兵,准备攻打九江郡。

    如今,江东已经几本被孙策所控制。实力已经有所提升。随着实力的提升,孙策的野心也逐渐膨胀起来。原本趁着吕布和袁术大军交战之际,出兵北上,占领一二座城池,以备日后进攻中原的跳板。只可惜,那袁术败亡的太早,吕布大军损失的也较小。孙策只得回到江东。

    但是现如今,长江以北俱是吕布的势力范围,只要一越过长江,便可直达自己的腹地。感到危险的孙策,于是再度起兵,试着夺取靠近长江附近的城池。

    吕布领着大军进入到达历阳城内。吕蒙和鲁肃则接着吕布等人入得军营之内。至于陈登则是留在了寿春,和杨弘一起治理城池。

    随行的还有原袁术部将纪灵和史涣。二人见到吕布,连忙下拜道:“末将参见主公!”

    吕布走下去扶起二人道:“二位请起,我吕布虽一时傲慢,然并不是不通理之人。二人诚心为我吕布效力,本将自当重用。”

    看着二人面色有所缓解,吕布则道:“汝二人则继续留任原职,但有功劳,再行封赏!”

    二人连忙道:“多谢主公!”

    吕布安抚了二人后,这才转身对着鲁肃。这鲁肃身体较为壮硕,并没有文人般的文弱,只不过脸色黝黑,因而年纪年纪轻轻的(当然现在的鲁肃二十五岁左右),给人看起来是中年的大叔所拥有的厚重和沉稳。吕布心下赞道。

    “子敬能够助我,布之幸也!本将志在天下,不知子敬有何言以教我?”吕布闻着一旁的鲁肃道。

    鲁肃对吕布这样礼贤下士,已经有所耳闻了。和陈登在一起共事的时候,早就听闻陈登所言。如今见到吕布如此不似一个莽夫,还是小小的惊讶了一下。要知道,世人传言,吕布傲慢自大,从不纳良言。虽然鲁肃知道世人传言不可全信,但也不可不信。今日见到吕布,不似只知冲锋陷阵的勇将,其实也是一位贤主。心中自是暗喜。能够追随这样的主公,日后当也不枉建立一番功业。

    不及多想,鲁肃连忙恭敬的答道:“昔高帝区区欲尊事义帝而不获者,以项羽为害也。今之曹操,犹昔项羽,主公何由得为桓文乎?肃窃料之,汉室不可复兴,曹操不可卒除。为将军计,惟有鼎足江东,以观天下之衅。规模如此,亦自无嫌。何者?北方诚多务也。因其多务,剿除黄祖,进伐刘表,竟长江所极,据而有之,然后建号帝王以图天下,此高帝之业也。然后,再者领兵进中原,可一战而定天下也。”

    “哈哈哈,人言鲁肃鲁子敬有大才,诚不欺我也!”笑毕,吕布走上主位,命令道:“子敬,本将任命你为赞军校尉,领下邳相,为本将参赞军务,只是如今对于孙策,如可有好的计策?”

    鲁肃先谢了吕布,然后才道:“孙策帐下周瑜,此人多谋善断,精于谋略,当不可小觑。”

    “周瑜?呵呵,不过一人,本将有诸位,还惧怕他孙策?”吕布很是不屑道。

    刘晔只是笑笑,不说话,倒是鲁肃却严肃道:“主公,但不可小觑敌人。这周瑜之才,犹胜肃。不过肃料想,这周瑜怕是会分兵攻打九江郡。主公请看!”鲁肃指着地图上历阳以北的全椒和阜陵二县。
    第(1/3)页